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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井下雷管箱的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4-05-11 07:39:18 点击量:34
二百九十五条爆炸材料的贮存,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(包括埋入式库房)及各种防护措施,总库区的内、外部安quan距离等,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井上、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,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。
二百九十六条建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,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,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。没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,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,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。单个库房的容量:不得超过,雷管不得超过万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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